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“创新强校工程”考核的通知》要求,我校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,按照“B类规划”指标体系,对学校2022年“创新强校工程”进行了严谨细致的自查和自评打分,现将自评材料予以公示,公示期:3月26-31日。
公示地址:https://www.gzhlxy.edu.cn/2023/0327/c300a56574/page.htm
考核专栏地址:https://www.gzhlxy.edu.cn/2023cxqx/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联系020-32857726。
评建办公室
2023年3月25日